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6 14:54:29 浏览量:1
问:我司处理一台小车,购买价40万,二手市场评估28万元,因过户需要发票,中山古镇税局让自己开,按28万的17%缴纳了4.068万元增值税,请问多缴的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