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金 > 财税新闻 > 涉及预付账款应怎么记账

涉及预付账款应怎么记账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5-16 14:01:12   浏览量:39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预付款其特点有: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与定金的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

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那么涉及到预付账款应当怎么记账?

(1)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货款,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2)企业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

(3)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收到所购物资,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本科目。

③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④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例】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材料5 000吨,单价1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50 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5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预付50%的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 25 000    贷:银行存款      25 000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 000吨材料,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货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8 5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所欠款项33 500元。

借:原材料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预付账款——乙公司         58 500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 33 500    贷:银行存款      33 500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