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费用怎么报销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5-08 1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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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费用怎么报销?本文为您介绍孕检费用报销的前提条件、所需资料以及具体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一、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前提条件是:
(一)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参保缴费累计满一年(≥12个月,下同)或参保缴费累计未满一年需等待满一年,并且在保状态;对分娩、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后首次参保并缴费的(以缴费到账为时间点),不能享受本次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生育医疗待遇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医疗费用属生育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行输卵管结扎(复通)手术、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办理未就业配偶待遇申领手续所需资料,除按参保人的资料要求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本市失业登记证明资料;
(二)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的证明资料;
(三)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资料。
四、具体办理程序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
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5.参保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在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选择本市就医的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