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06 09: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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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个税起征点是多少?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偶然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奖属于“偶然所得”的应税项目,中奖的个税起征点如下。
中奖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当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获得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如某人购买彩票中奖2万元,该中奖者应该缴纳4000元税金,即20000×20%=4000元。
不过,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此外,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1、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第三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