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01 0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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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税前扣除的凭证有哪些?违约金税前扣除凭证包括运输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有关协议等。
问:我公司之前跟一个运输公司签订一份运输合同,目前未执行到期,现在我公司单方终止合同,对方让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双方已达成一致,想问一下这个违约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取得什么票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应该是订立运输合同的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签订违约的条款,合理的凭据具体包括:运输合同、支付违约金的有关协议、支付违约金的银行结算凭证。
据此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25号公告)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关于资产损失确认证据,文件也有基本的规定,即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1、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五)行政机关的公文;
(六)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八)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
2、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因此,对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应该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