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免税项目有什么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14 14: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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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免税项目有什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免税项目包括有以下三种凭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印花税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印花税有何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9号)第二条规定: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按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第三条规定: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第八条规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
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第一条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