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23 0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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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本文要介绍的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核算会计分录。
(1)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2)双方账务处理
▲受托方账务处理:
(1)收取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代收代缴消费税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代收代缴消费税)
提示:个体工商户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不用代收代缴消费税,由委托方自行缴纳。
受托方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参照同类,无同类参照组价。
如果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只是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如化妆品、高尔夫球具等)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该应税消费税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如卷烟、白酒)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征收的消费税
【注意】
①材料成本是委托方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②加工费是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成本)。
▲委托方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时: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进项税额一定要计算准确,特别要注意凭收购发票外购的农产品和支付的运费,否则,后面计算全错。
(2)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3)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
【提示】有同类参照同类,无同类参照组价。考试时一般考查组价计算消费税的情况比较多,组价的计算一定要准确。
①如果支付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如白酒、酒精等)或者收回后直接出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②如果支付的消费税允许抵扣(如烟丝、化妆品等),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5)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6)未连续生产,直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收回后,直接出售,一般不再纳消费税了(因为收回时已将消费税交给了受托方)。但是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提示:反避税措施。
(7)收回后,连续生产时:
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连续生产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
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消费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 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