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丢失要不要登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03 09: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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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丢失要登报吗?普通发票丢失要不要登报?根据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普通发票丢失也是要登报的。
普通发票丢失要不要登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其实,简单来说,不论是增值税专票还是普票,如遇被盗或丢失,都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注意: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登报不再受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税务总局决定取消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相应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
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