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变更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06-29 16:45:23
浏览量:94
企业因股权结构变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先向主管地税机关递交《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工商和地税机关均有提供),办理涉税事项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未提供主管地税机关签署意见的《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缓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
企业股份变更是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必须程序,《公司法》第44条把公司章程的变更规定为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即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登记后,章程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
企业股份变更常见问题
问:哪些情形符合当场办结条件?
答: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当场办结: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出具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证明;
(4)法人股东股权转让。
问:哪些情形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问:股权转让前置涉及哪些税收?
答:(1)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收益的20%征收。
(2)印花税。按照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对交易双方征收。
问: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是否还需做税务变更?
答: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还应及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