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签字顺序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23 09: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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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签字顺序怎样?根据规定,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记账凭证签字顺序如下。
记账凭证签字顺序怎样
记账凭证的签字要求
报销单上必须有经手人,报销人,出纳,会计主管,部门领导,还有公司经理签字。
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制单人,出纳,审核人,记账和会计主管签字。
会计主管和记账人员可以是同一个人。出纳和记账制单会计主管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出纳只可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可制单和记其他帐。
记账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
1、审核无误
即在对原始凭证审核无误的基础上填制记账凭证。这是内部牵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
2、内容完整
即记账凭证应该包括的内容都要具备。应该注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使用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所应有的内容;记账凭证的日期,一般为编制记账凭证当天的日期,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收益、分配费用、结转成本利润等调整分录和结账分录的记账凭证,虽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编制,仍应填写当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当月的账内进行登记。
3、分类正确
即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区别不同类型的原始凭证,正确应用会计科目。在此基础上,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连续编号
即记账凭证应当连续编号。这有利于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的核对,确保记账凭证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