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怎么防范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09 09: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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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怎么防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是什么?关于税务行政执法风险的定义以及防范措施请看下文介绍。
税收行政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乱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或在行使权利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了国家或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法律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行政、民事责任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
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怎么防范
(一)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增强执法风险意识。一是要强化法制观念,税务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二是要转变执法方式,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三是要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四是要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优化纳税服务,营造和谐征纳氛围。完善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税收救济制度。正确处理“执法”与“维权”,“执法”与“为民”的关系,实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三)建立税务预警机制,主动化解执法风险。要对税务执法的全过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动态管理,对任何一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异常信息,经过采集、录入、整理、评估、发布各环节在微机上进行规范处理,根据分析得出的风险信息,采取有效的控制行动,追查原因并督促其纠正,以期有效的预防、处理和化解风险。
(四)强化信息管控等监督手段,规范税收执法流程,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大力推广电子执法手段。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把握执法风险动向。
(五)谨慎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加强税收执法的督查、辅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严格按执法操作规程执法,确保各个环节、各个时点 “依法执法、依程序执法、执法文书合法及执法证据资料齐全”。
(六)狠抓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环节的管理,提高受理质量,一是审核各登记是否及时、申报表是否项目填写齐全、数据准确、签章完备,逻辑关系正确,二是审核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有关数据是否匹配,特别是有无计提税金未申报缴纳的现象。
(七)加大“阳光办税”力度,落实定额公示公开、欠税公告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报市局备案制度,税收保全和强制对象要正确、税收保全强制不得超越法定范围,依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送达、签收符合法律规定、已缴纳税款的及时解除保全、纳税担保人的资格条件要符合,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自由裁量权;规范唯一住房证明的开具,各项证明材料一应俱全;涉及减免税的走网上审批报备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八)严格按《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组强实施税务稽查,特别是税务检查和税务执行环节;二是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查补税款10万元以上,2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等)及时报税政法规部门,提交审理委员会审理。
关于税务行政执法危机
税务行政执法危机是指由于税务行政执法风险所产生的,对税务机关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因素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
税务行政执法危机的体现
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困难重重,“行万里路,进千家门,受百家气”就是税务人员工作的真实写照。与此同时,由于税务行政执法风险而导致潜在危机的存在,也对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有效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有关资料和媒体报道,由于税务人员执法不当、执法错误、行政不作为或税法执行不严谨等方面的问题,引起的税务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在全国是比较普遍的,近年呈上升的态势,因此而受到责任追究的税务人员为数不少。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994年至2000年为1035起,2001年至2005年上升到3305起,是前六年的3.2倍;全国税务行政诉讼案件1994年至2000年为328起,2001年至2005年上升到1081起,是前六年的3.3倍;在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中,能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并不多,败诉率比较高,如2005年全国税务机关已办结的复议案件中,复议决定维持和撤销、变更的比率为54:46;人民法院审结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维持和撤销、变更的比率为48:52;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受责任追究的税务人员20.49万人次,受行政处分的459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的191人次;2005年7月至2006年底,全国税务机关因渎职侵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税务人员439人,2006年全国仅国家税务系统因渎职侵权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税务人员为144人。而去年年底到今年3月份,广州地税干部队伍中接连发生8名基层一线税务人员、一名局属单位的副局长玩忽职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先后被纪检、检察机关询问、拘留、取保候审甚至逮捕关押,给广州地税带来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惨痛的教训,不得不敲起警钟,引起我们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