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01 09: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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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是怎样?本文要为您介绍的是财政部等明确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延长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借款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是怎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而且,为了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明确将该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时间延长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地税部门提醒,若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长至2017年底。
北京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政策
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增值税;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增值税。
二、营业税政策
从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2万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增值税;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
1、非从事国家限制、竞争行业,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享受按20%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25%):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可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印花税政策
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政府性基金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节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