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董事长变更程序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黄小编
2016-08-04 09:26:38
浏览量: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企业董事长变更程序如下:
受理→审查→核准→核发备案通知书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更备案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由职工签字);
3、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设立监事会的提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其他类型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监事会决议(由监事签字);
4、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由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此间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其他要求: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