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须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8-01 1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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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须知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申请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证明。
5、申请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照片和身份证明。
6、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7、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只填写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的不填。
8、以个人财产出资变更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家庭成员应在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出资方式栏签名。
普金网小编提醒: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应当在变更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