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须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26 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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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变更包括增加注册资本以及减少注册资本。下面为您介绍外商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须知的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所需资料以及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所需资料等内容。
(一)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见说明3)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11、增资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二)减少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8、刊登于报纸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从公告之日起45天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
9、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新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普金网小编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
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