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伙企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22 14: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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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变更下列事项还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第一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第二步:领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