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姓名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22 09: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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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姓名需要的资料如下: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关于变更事项的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作出的修改后的合伙协议(原件1份);
5、更名后的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及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办理程序:
1、登记: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打印《统一受理登记告知单》;
2、申请: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3、审核:工商局窗口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窗口人员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材料);
4、审批:审核批准;
5、告知:窗口告知。
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格式
××××(注:合伙企业名称)变更决定书
(注:根据实际情况标注合伙企业类型,即“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的约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就合伙企业以下事宜作出变更:
1、
(1)同意将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 (名称变更);
(2)同意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住所变更);
(3)撤销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重新委托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
(4)同意合伙企业类型变更为 (合伙企业类型变更,同时需变更名称);
(5)同意吸收 为新合伙人,新合伙人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 万元,于 年 月 日缴付,本企业出资总额增至 万元(新合伙人入伙)。
(6)同意××××出资额由 万元增加(或减少)至 万元,其中 万元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为 (出资额、出资方式变更)。
2、相应修改合伙协议。
全体合伙人签或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注:自然人签名,法人、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