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18 09: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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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复印件
2 、电子营业执照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原复印件
4 、银行开户许可证 原复印件
5 、国、地税正副本 原复印件
6 、企业法人、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
7 、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8 、公司章程 原、复印件
9 、公章,法人章。
办理程序主要如下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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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于“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