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三证合一”之后的税务变更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15 09: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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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三证合一”之后的税务变更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深圳等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行成果显著。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
2、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并且报税不需要再次办理税务登记证。指的是“三证合一”之后,企业办理商事主体变更登记时,过程中不在需要提交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即可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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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证”改革后,对于改革前已经办理原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但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是否需要继续办理税务登记?
答:纳税人可以按照原相关规定,持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税务机关可以提醒或建议纳税人在办理其他涉税事宜之前,持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件,到登记机关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获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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