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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变更名称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11 10:13:46   浏览量:46

内资企业变更名称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以及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等材料,更多关于内资企业变更名称登记材料的内容请看下文普金网小编的介绍。

内资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字号查询证明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关于“内资企业变更名称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上文已介绍清楚,希望本文的内容能给您带来参考,想要了解更多“内资企业变更”方面的内容,请关注普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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