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李小编 2016-07-08 15:00:15 浏览量:115
关于合伙企业验资报告,最近碰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一家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合伙协议约定总出资额少于工商登记的总出资额;
2、有5个合伙人,其中一个是普通,其他为有限合伙人,只有二家有限合伙人交纳了认缴的出资额,普通合伙人为1元和其他二个有限合伙人都未交缴认缴的出资额,现在企业会计也不能确定这二个有限合伙人以后还会不会交缴;
3、合伙企业收到二家合伙人的入伙款之后的一周内又将此款投到了另外一家企业(有被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被投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又有关联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写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