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口径解读明确: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依据购销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那么,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以按照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吗?此项政策理解是否正确?
1、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为不含税金额。但实务中通常来说合同分别约定不含税金额和税额的,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2、有一些地方税务局对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含税做出明文规定的,应当按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金额0.3‰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通常应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合同所载金额是含税金额则需要按含税金额贴花,如合同所载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则不需按含税金额贴花。
所属地区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口径执行。以下地方规定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