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吗?首先,为您解释耕地占用税的定义,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其次,到底耕地占用税是不是一次性征收呢?
耕地占用税是不是一次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占用耕地手续时,应当同时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地方税务机关。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由上述规定可知,耕地占用税是一次性征收的。
注意,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国家对一些特殊行业占地、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给予的减征照顾。具体包括:
(1)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在减半征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减免照顾。减免税额,一般应控制在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计征税额总额的10%以内;少数省、自治区贫困地区较多的,减免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
(2)对民政部门所办的福利工厂,确属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按残疾人占工厂人员的比例,酌情给予减税照顾。
(3)国家在“老、少、边、穷”地区采取以公代赈办法修筑公路,缴税确有困难的,由省、自治区审查核定,提出具体意见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可酌情给予减税照顾。
(4)农村居民在规定的用地标准内新建住房,按规定税额减半征税。
(5)对于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可在国务院规定的适用税额范围内,按低限税额征收。1990年,财政部统一了公路建设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原核定的平均税额在每平方米5元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元计征;平均税额每平方米不足5元的,按每平方米1.5元计征。
关于耕地占用税会计处理的案例
对于耕地占用税,由于是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算,并一次性缴纳,因此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有关项目的成本费用之中。
[例1]某工厂1998年1月份经批准征用耕地3000平方米用于建设厂房,当地政府规定的耕地占用税税额为5元/平方米,则实际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例2]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用拼地16000平方米用于房地产开发。当地政府规定的耕地占用税税额为6元/平方米。则实际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 96000
贷:银行存款 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