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3 10:40:55 浏览量:1
问:我新买了一辆2015款别克凯越小汽车,1.5L排量,购车发票上的价格为65726元(不算增值税),为何贵局给的税收缴款书((142)粤国现46482434)上的计税金额填写的是83000元?1.5L排量的汽车购置税税率为10%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