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3 09:33:18 浏览量:1
问:请问发票还用不用年检了?作废发票还用不用三个月之内去前台验销了?
答:
一、发票年检依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发票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已失效,不需要进行固定的发票年度检查,《年度发票检查表》已取消,也取消了凭《发票年度检查表》才能领购发票的规定。
二、根据《关于明确在线开具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函[2010]67号)有关规定,对于作废的发票,请注意保存好对应的纸质发票(包括实际未成功打印输出的空白发票),并在开票期后3个月内到税务机关前台核实后验销。请把纸质发票按左下角的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号排列,以便验销,并应将作废发票代码、号码等内容记录在纸质发票上,开票期后3个月内携带作废发票原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作废电子发票验销;逾期未验销作废电子发票,不能继续在线开票。(注:需在下次领购发票前进行作废发票验销)其中开票期后3个月是从作废发票的次月1日开始计算3个月内。电子办税服务厅作废(红冲)网络发票网络验销功能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发布生效后,应用广东地税发票在线系统网络开具发票,且同时使用证书登陆电子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可使用该功能。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该功能对作废(红冲)发票进行网络验销,无须再持实物发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验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