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官免税政策怎样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09 08: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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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官免税政策怎样规定?外交免税店又是怎样?依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外交官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八项所说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外交代表免纳捐税,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通常计入商品价格或者服务价格内的捐税;
(二)有关遗产的各种捐税,但外交代表亡故,其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在此限;
(三)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私人收入所征的捐税;
(四)为其提供特定服务所收的费用。
使馆运进的公务用品、外交代表运进的自用物品,按照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免纳关税和其他捐税。
关于外交免税店
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免税商店具体包括:口岸免税商店、运输工具免税商店、市内免税商店、外交人员免税商店和供船免税商店等。
广东外交免税店
广东外交人员免税商店是广东省首家为各国驻穗领事机构、持有外交护照、领事馆证的外交人员和家属以及享受外交关税礼遇人员,提供免税商品的服务单位,旨在为各国驻穗领馆及其外交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同时,也为国内机构和人员提供各类高品质的非免税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