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发票专用章手续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2-30 09: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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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发票专用章手续怎样?刻发票专用章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关于刻发票专用章的具体手续以及发票专用章的式样请看下文介绍。
一、需刻制新发票专用章的用票单位和个人,持《刻制发票专用章申请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加注意见和盖章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审批备案手续。
二、用票单位和个人刻制好新发票专用章后,持当地公安部门加盖印章的《发票专用章启用申请书》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启用新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专用章样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执行。 《申请书》向主管税务机关领取。
提示:
1、营改增的单位,需先刻制国税发票专用章去税务局领购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留印模备案。
2、新成立的三证合一单位,因为证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是税务号码,所以发票专用章可以同时与公章等印章一起刻制及公安局备案,因为申请发票时,申请表格上面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印模,所以请提前刻制发票专用章。
3、换发的三证合一单位,证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是新的税务号码,之前旧税务号码的发票专用章无法使用,请先刻制新版发票专用章,再到税局办理变更业务及新发票专用章的留印模备案。
海南省地税的解答
问:新刻的发票专用章是否需要备案?
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公告的通知》(琼地税发〔2011〕25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新印章的印模交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新印章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予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符合规定式样的重新刻制。单位和个人在新印章印模备案的同时,将旧式发票专用章缴交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旧式发票专用章的收缴应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并按发票缴销程序集中销毁。
因此,新刻的发票专用章需要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并缴交旧式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