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认定标准怎样_小规模纳税认认定标准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9-08 08: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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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认定标准怎样?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参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一般纳税认定标准怎样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原政策规定:
(一)工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三)营改增之后服务业销售额达到500万(总额)以上的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局要求前往税局做变更登记。
小规模纳税认认定标准怎样
2017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内,根据我国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企业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内,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提供应税劳务和货物生产为主的企业其应税劳务和货物生产的销售额需要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除提供应税服务以及上述的纳税人,你按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内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即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进行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个体工商户以及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计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营改增实施后按其规定,可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点前的销售额计算;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有关一般纳税认定标准和小规模纳税认定标准,希望能让各位更好地区分好一般纳税和小规模纳税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