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26 0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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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怎样?根据“财税[2006]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有以下两项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2、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
其中,新办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企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新办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出资的,经有资质的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进行评估的,以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出资金额;未经评估的,由纳税人提供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当日或最近月份的市场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提示:《通知》中关于新办企业的认定标准,适用于享受和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所有内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以上就是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税或免税的新办企业标准,希望能给予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