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社会团体核算怎么设置科目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05 15: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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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社会团体核算怎么设置科目?A公司设立了一个社会团体,需要进行什么工作?具体的财务核算要求有哪些?科目设置有什么特殊?请看下文介绍。
A公司设立一个社会团体,应该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符合免税资格的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请,同时,还应领购财政票据,并按规定在从事非盈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付款方开具。
1、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财税[2014]13号文第五大点、穗民[2015]283号文第十二条规定,非营利组织必须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需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税总函[2016]121号文第一大点规定,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在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现行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因此,A公司设立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后,应该按规定在相关期限内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设立,取得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办理税务登记。
2、申请免税资格
根据财税[2014]13号文第一大点、第二大点、第五大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经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条件的,其从事非营利活动取得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的申请。
提醒A公司注意,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前应注意设立的社会团体是否同时满足非营利组织的条件,若不满足任意一个条件,均会影响A公司免税资格的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请参考财税[2014]13号文第一大点,而申请所需要的资料可参考第三大点。
因此,A公司设立的社会团体应首先满足非营利组织的条件,再申请免税资格,否则,申请不了免税资格会使后续收取的收入涉及要征税的问题。
3、领购、开具财政票据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社会团体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应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财政票据作为凭证。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根据穗民[2015]283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社会团体收取会员会费,应使用《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因此,A公司设立的社会团体应向财政部门领购财政票据,并于收取会员会费时向付款方开具相关的《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作为凭证。
4、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根据穗民[2015]283号文第四条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有条件的应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一般社会团体主要涉及会费收入,A公司设立的社会团体应设立会费收入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向会员收取会费,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限定性收入
(2)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或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借:会费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除此以外的业务,A公司可以参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
社会团体如何办理税务发票?
问:我们团体是2001年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现在因工作需要使用税务发票,问:怎样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到哪里办?办结时间多长?)
答: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规定: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7)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