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哪里盖章确认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2-02 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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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萝岗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哪里盖章确认?持证人员完成广州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无需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广州市财政局会将继续教育完成信息直接记录在持证人员电子档案中。但通过指定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的,要到区财政局登记点办理现场登记。
《关于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会〔2016〕28号)规定:
(一)持证人员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无需到区财政局办理登记,我局会将继续教育完成信息直接记录在持证人员电子档案中。
(二)参加本通知第七点所列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的持证人员,可携资料到已预约区财政局登记点办理现场登记。办理流程详见《继续教育学分确认登记操作指南》。
(三)持证人员参加培训或办理学分现场登记后,可登陆继续教育系统服务平台查看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电子记录信息。如需纸质凭证的,可自行登录服务平台打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记录》。
上述《通知》的附件3中明确:2016年度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点(萝岗区)
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中心三楼C区346窗口。
联系电话:82119095。
提醒:通过下列继续教育形式取得学分的持证人员,可携资料到已预约区财政局登记点办理现场登记。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2016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2016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2016 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 1学分;
(四)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2016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2016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2016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2016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八)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2016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九)2016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2016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一)2016年度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十二)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