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08-25 0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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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商标打注册之日起计算都有一定期限,那么商标的有限期限是多久呢?
一、商标权的期限是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国几乎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规定了时间限制,但各国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长短不同,多数国家规定为10年,如日本、法国、瑞典、丹麦、比利时等国。各国商标有效期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如法国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美国则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二、期限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一)、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商标自获得注册之日起至该注册期满之日的期限。根据本条的规定,商标一旦注册,其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规定为十年,是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规定相同的,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也是一致的。
由于我国注册商标专用权产生于商标注册,因此,本条所称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同时也是注册专用权的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人可以充分地行使受法律保护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以及派生的禁止权,包括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商标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与权利人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有效期起始日、期满日的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为商标局注册商标的当日,由于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同时也是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起始日,而且《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起始于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因此,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起始日应当同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起始日一样,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期限界满之日即商标注册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