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20 09:41:28 浏览量:1
征收反倾销税条件是什么?征收反倾销税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倾销存在、损害存在以及损害与倾销之间有因果关系。
征收反倾销税条件是什么
反倾销税的征收必须同时符合三项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格(国内销售价格或对第三国出口价格或其生产成本);
(2)损害存在,即进口国竞争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一项新产业的建立受到严重阻碍;
(3)损害与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进口竞争产业所受的损害是由倾销造成的。
将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览表
注意: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7号”文件的规定:
自2016年4月10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未漂白纸袋纸(税则号列:48042100和480431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