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组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依法成立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和商标法律服务的机构。商标代理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法律地位平等。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行政监督。商标代理组织还可以跨越行政区域承办商标代理业务。
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条件如下:
1、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2、有3名以上具备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业务人员。
3、有5万元以上的资本。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件之日起15日内签署意见并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者认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符合条件,颁发《商标代理组织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书件并说明理由。
商标代理组织通常提供的服务包括: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