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发票项目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虚开发票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4-28 13:58:11
浏览量:6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普通发票用于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开具发票项目超出经营范围内,这样是否属于虚开发票?
举例说明: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超出了营业执照的记载经营范围,这种情况下在税控系统自行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给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不是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是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这个问题到底是否属于虚开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先带大家了解一下相关的税收政策,相信各位只要了解了政策规定,答案自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从上述规定来看,企业如果为客户开具了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属于虚开,而不是企业为客户开具了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范围以外也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意:虚开发票可罚50万。我国提高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对虚开、伪造、变造、转让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由5万元提高为50万元。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公布,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检查和罚则作出详细规定[2] 。
发票违法惩处,罚款数额上限升至10倍。为进一步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发票管理办法》提高了对发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
《发票管理办法》还对发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了补充规定。其中包括,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行为负同样的法律责任;对知道或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的,以及介绍假发票转让信息的,由税务机关根据不同情节,分别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所得一律没收。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