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处理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2-20 13: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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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文件的规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处理如下。
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怎么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
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抵扣如何处理?
答案:
如果出现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抵扣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需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相符后可继续用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