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9 09:25:17
浏览量:389
加班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由于加班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明确的是加班费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以下告诉您加班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加班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条例》,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从形式上表现上货币、实物和有价证券。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内涵,它不仅是指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津贴、补贴,比如:特殊行业的津贴及补贴(主要是指井下、高温、野外、保健等津贴)、边远地区补贴、营养补贴、伙食补助等(税收法规、政策规定的一些特殊免税津贴、补贴除外),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也包括在内。
所以雇员取得的加班费,则要一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关于节假日加班费个税的征收,主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数分为7级,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不超过1500元的缴3%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缴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缴20%、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缴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缴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缴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缴45%。
提前规划可以避税
春节加班如此辛苦,怎样能少缴点税呢?有关税务专家告诉记者,春节加班费的发放时间也是有讲究的,选择适当时机发放还可以少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如果一个市民平时月薪是2000元,根据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他不需要缴个税。但如果他春节、元旦全都加班,那么1月份他的收入肯定超过3500元起征点,要缴一部分个税。“合理分配加班费发放时间可以避税。”有关税务专家说,现在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而很多人工资根据每个月的上班时间、业绩等不同,也会有上下浮动。如果平时收入低于3500元,只是在春节期间增加了加班费而超过了3500元,单位可以把这部分加班费分1、2两个月份发放,就可以少缴或不缴个税了,“单位在发放春节加班费时只要稍加留意,就可以减轻员工税负”。
此外,还建议单位在1月份集中发放各种奖金时合理安排好金额,尽量避开那些“临界点”数额。除了计算员工税前收入外,还要计算税后的收入,防止出现“不升反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