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审计流程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26 09: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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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流程是怎样?会计审计流程也就是审计程序。基本的审计程序分为七类:分别为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
会计审计流程是怎样
1、观察
先说观察,观察是观察人的行为,比如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执行存货盘点的行为。但观察程序有一个缺陷,就是其所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的时点,对于没有观察的时点并不能保证,除非被审计单位使用的是自动化信息系统操作。
2、检查
检查是检查文件记录及实物资产。其提供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文件记录的性质和来源。
提示:对于存货监盘程序是观察和检查程序的结合物。在被审计单位盘点存货前,注册会计师应先观察盘点现场(此处的观察其实是检查程序的意思,因为观察在审计中的含义是观察人的行为),要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经过整理和排列(存货堆放的乱七八糟,怎么能盘点出正确的结果呢?),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此处更侧重的是防止不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纳入了盘点范围,比如有其他单位代为保管的商品,所有权不属于被审计单位,应单独摆放)。
在被审计单位人员盘点存货时,注册会计师应监盘(观察程序),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是否按照盘点指令和程序去盘点。在监盘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还要检查存货,确认有无存货已毁损、变质等,为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证据。
注册会计师除了要观察被审计单位的人员执行盘点外,还要执行抽盘(检查程序),即从存货盘点记录中选取项目追查至存货实物,以及从存货实物中选取项目追查至盘点记录,以获取盘点记录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束前注册会计师还要观察盘点现场(此处的观察真实含义也为检查程序),以确定所有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均已盘点(没有漏掉的)。
具体的存货监盘程序,笔者将会在后续的文章中详细介绍,此处仅供大家理解观察和检查程序。
3、询问
询问程序非常简单,但是其可靠性也最差。询问包括书面和口头形式,因其可靠性差,故应将询问与观察、检查程序相结合。比如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情况怀疑被审计单位的期末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有问题,那么注册会计师可先询问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生产工人等,如果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说存货销售的非常好,但再询问生产工人时,生产工人的回答是经常没有活干,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应该质疑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言论,那么再去仓库检查存货,如果发现仓库内存货大量积压,注册会计师便可合理预期被审计单位的期末存货的计价和分摊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4、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就是注册会计师将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就是自己再算一遍。比如注册会计师确认被审计单位的销售发票上反映的金额是否正确,那么注册会计师就要将销售发票与发运凭证做数量上的比对,还要将销售发票上的金额与商品价目表做比对,然后再将数量与价格相乘。
5、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这个程序,注册会计师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的,因为此程序比较浪费时间,而注册会计师做控制测试的目的就是要减少实质性程序的工作量,节约时间,所以比较矛盾。故只有在将询问和观察、检查等程序结合在一起仍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才用此程序。
6、函证
函证这个程序在考试中经常考到,尤其是应收账款函证。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7、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每年风险评估、风险应对的综合题中必考的。在风险评估与风险应对的综合题的第一问,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哪些项目的哪些认定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时主要运用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为什么内部控制就不能用分析程序呢?因为分析程序没有那个功能。分析程序运用的条件是不管怎样都要有财务数据,而内部控制中并不涉及财务数据,这也就是分析程序与内部控制老死不相往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上述的审计程序如何实施
1、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应根据国家形势和审计工作实际,对一定时期的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内容重点、保证措施等进行事前安排,作出审计项目计划。
2、审计准备。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上级审计机关对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每个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当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
3、审计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取得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编写审计日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
审计机关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