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20 0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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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怎样?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如下: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上述规定对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予以处罚。
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签发空头支票导致被罚款的案例
案例一:千好百草医药签发空头支票 被人民银行罚款5000元
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公布对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分公司的行政处罚。该单位存在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对陕西千好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安凤城二路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
案例二:辽宁荣大体育签发空头支票 被人民银行罚款2000元
7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公布对辽宁荣大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鞍银支)罚字[2017]第16、17号),该公司存在签发空头支票的违法行为。
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决定,对辽宁荣大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各位注意了,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