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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5-31 08:52:30   浏览量:20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怎样?本文为您介绍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以及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价值。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承租人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的确定具体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满足资本化条件时)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每期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

=期初应付本金余额×实际利率

=(期初长期应付款余额-期初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实际利率

(三)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政策

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了担保,则应计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扣除担保余值后的余额;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租赁开始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应注意的是: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应扣除承租人担保余值。

2.折旧期间

如果能够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在实际发生时,通常计入当期损益。

(五)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等)。

(六)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如果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长期应付款(担保余值)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如果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继续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资产时,其会计处理同上述返还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按租赁协议规定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留购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购买价款)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等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税务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第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第三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办公设备以公允价值1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租赁公司,该设备出售前账面原值15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时合同规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将设备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万元,租赁期内银行同期利率为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0。

2.收到设备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

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该设备,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年内每月应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金额为100000÷4÷12=2083.33)。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融资租赁)

2083.33

贷:管理费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计算折旧(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费用 27083.33

贷:累计折旧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资费用分摊率8.86%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115180元:

借:财务费用 1151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5180。

由于租赁设备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如果入账价值是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则以当期利率8%作为融资费用分摊率),因此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当r=%时: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当r=9%时: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计算得出r=8.86%,即融资费用分摊率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会计分录同2012年,第七步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同,通过计算分别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 130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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