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5-22 0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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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等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如下。
1、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则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转前,如果“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在借方,上述结转当年所实现净利润的分录同时反映了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自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因此,在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不需另行编制会计分录。
2、提取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等科目;以股票股利转作股本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科目,贷记“股本”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4、盈余公积补亏
企业发生的亏损,除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外,还可使用累积的盈余公积弥补。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5、企业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即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等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分配——转作股本股利”等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中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所属其他明细科目无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该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
利润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