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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贴息账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31 09:20:04   浏览量:108

财政贴息账务处理怎么做?财政贴息是政府提供的一种较为隐蔽的补贴形式,即政府代企业支付部分或全部贷款利息,其实质是向企业成本价格提供补贴。财政贴息账务处理如下。

财政贴息账务处理怎么做

问:

2009年1月1日,A企业为建设一项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8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当年12月31日,A企业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800万元给予A企业年利率3%的财政贴息,共计48万元,分2次支付。2010年1月15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20万元到账。2010年7月1日,工程完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28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寿命10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2010年1月15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递延收益200000

2010年7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贴息,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80000

贷:递延收益280000

③ 2010年7月1日工程完工,开始分配递延收益。

自2010年7月1日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递延收益4000

贷:营业外收入4000。

(其他分录略)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贴息资金后,分以下情况处理:在建项目应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竣工项目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财政贴息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保证贴息的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财政贴息资金。对违反规定的,除将贴息资金全额收缴国家财政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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