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税前扣除怎么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2-08 0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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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税前扣除怎么做?如果经银行部门出具的假币证明,可以做为损失扣除,且属于正常的损失,无需税务机关批准。关于假币税前扣除的操作等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问题:
企业收到假币,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应如何操作?
回答:
收到假币属于经营过程的合理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现金损失不属于清单申报范围,应凭相关资料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聘请事务所出具专项资产损失鉴证报告时,应将该损失包括在内。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其他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办税指南》的规定,专项申报应报送的证据资料一览表中现金损失应报送以下证据资料: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司法机关的相关材料(涉及刑事犯罪的);
5.金融机构的假币收缴证明(被金融机构收缴假币造成的);
6.损失已计入损益的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