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多长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13 09: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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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多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一般是: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在这五个月内,纳税人要进行汇算清缴。
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期限吗?为多长时间?
答: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有哪些?
答: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提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纳税人按照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也不能通过合理方法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就应当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的报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