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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混业经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09-29 08:46:24   浏览量:114

营改增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相关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运输公司既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又提供货物搬运、仓储服务。货物运输属于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11%的税率;搬运、仓储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像这种一项业务的不同环节适用不同税率的混业经营,该如何纳税令纳税人犯难。

混业经营在现实中是比较普遍的。比如,企业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又提供修理修配劳务,货物运输服务;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同时,又提供物流辅助服务等等。

营改增混业经营,虽然37号文件规定了混业经营的税收处理原则,即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如果企业的不同业务由不同的独立机构完成,那么分别核算销售额不难;如果不同业务由一个企业完成,要准确、分别核算销售额就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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