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09-27 0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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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之前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现在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这两项规定仍然适用。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5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来执行。
一、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
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什么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
1.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主要是是指将一部分原来征收营业税税目的服务业务项目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2.营改增以后的相关企业的计算方法:。也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实行17%的税率,其余的税率有几种:11%,6%,征收率3%。
3.实行17%,11%,6%的一般纳税企业,同目前的应交增值税计算的方法相同,即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
以上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为3%的税率,应交税金=销售额*3%。进项税不可抵扣。